摘要:
本文重新详读了IMF 和OECD 对于资本开放的相关文件,试图从经验角度探究国际上认定资本可兑换的“门槛”,并为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提供建议。本报告仔细梳理了32 个OECD 经济体的资本项目可兑换情况,结果显示:商业信贷、直接投资清盘、担保保证&金融支持措施、个人资本交易是管制最少的四项;直接投资、资本市场、房地产交易则是管制最严格的三项;在11 个大项中如果能够开放4 个大项,就可以视为达到了国际上“资本项目可兑换”经济体的“经验门槛”。
与上述“经验门槛”相比,我国目前在 11 大项中,仅有商业信贷1 项属于开放的,要达到资本开放的标准,在数量上未来还需进一步在其他3 个大项达到“开放”标准。我们建议,可以考虑选择个人资本交易、担保保证&金融支持措施、直接投资清盘3 大项作为下一步的开放重点。
报告全文:资本项目可兑换的“经验门槛”